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招聘公告 江苏省(3)
时间:2023-04-13 00:3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默认发布 点击:次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25-12333、025-83236075、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8583。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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