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七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
时间:2024-04-08 04:3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4〕311 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有关单位: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我局复核、公示、审批,核准鲁山县兴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平顶山市著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河南鼎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家外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现予公布。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参加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逾期不参加资质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核定或变更时,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规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或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续、核定或变更申请。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或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资质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或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 平顶山市2014年第七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