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市委要求,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现实检验。深刻把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深刻内涵。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对巡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问题亲自督办。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认领的全部25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动态抓好落实。
(二)紧扣中心大局,带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精神结合起来,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结合起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标准,以整改为抓手,深化对创新发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的认识,抓重大、抓尖端、抓基础,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把巡察整改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标准整改推动高标准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深化标本兼治,用好用足巡察成果
建立组织领导、推进督促、整改公开等工作机制,强化压力传导,确保整改推进有力有效。强化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推进解决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立足“当下改”,注重“长久立”。深入分析突出、共性问题,推动整改向系统性、领域性整改延伸,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持续释放巡察整改“红利”。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内部治理,结合典型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深层次问题加强顶层研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要求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等文件精神,对上级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措施等重要文件、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研究,领会其实质要义并加以吸收落实。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9月科学家座谈会上发表的与科技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讲话等,将主要精神贯彻到后续出台的科技管理政策中,更好地用于指导科技管理实践。三是出台《关于全面建设高素质创新名城的若干意见》、《厦门市科技特派员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若干文件,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生物医药产业培育、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政策支撑。四是持续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有关科技创新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党组会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关于站在全局高度统筹推动科技工作仍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站在全局高度统筹推动科技工作,积极推动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挂帅的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谋划部署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强化科技创新战略布局。二是出台《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每年组织实施市级自然基金项目研究。三是充分发挥我市多个产业基金作用,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推动策划建设智能医疗器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待有关手续完毕后即下达资金开展建设。四是优化政策,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突出“奖增量”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五是组建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和培育硬核科技企业,引导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关注和支持。六是针对主要社会创新发展目标任务,调整有关统计口径和表述,如将我市“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目标值调整为3.5%等;指导厦门大学开展生物安全Ⅲ级(P3)实验室建设。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重视不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