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A(019565)基金基本概况

  ddos防御     |      2025-08-20 22:10

基金全称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A  
基金代码019565(前端)基金类型指数型-固收  
发行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成立日期/规模2023年10月19日 / 79.911亿份  
资产规模53.51亿元(截止至:2025年06月30日)份额规模51.0576亿份(截止至:2025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  
基金经理人王闯   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4元(2次)  
管理费率0.15%(每年)   托管费率0.0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00%(每年)   最高认购费率0.3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3%(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4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4%(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全价)收益率*95%+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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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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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暂无数据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是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