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校外〔2023〕1号
各线上学科培训学校:
为规范线上学科培训学校培训行为,推动学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育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2022年度线上学科培训学校办学状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原则
(一)市教委批准成立的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的线上学科培训学校均应参加年检。
(二)除年度集中检查之外,将年检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
二、组织领导
市教委会同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联合成立北京线上学科培训学校办学状况年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年检工作方案,聘请专家审核年检材料,审核专家组意见建议,确定年检结论。
三、年检程序
(一)学校根据年检指标开展自查,提交年度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等年检材料。
(二)领导小组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开。
四、结论及使用
(一)年检材料审核,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日常巡查、其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情况作为确定年检结论的依据。
(二)年检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批准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设立“暂缓通过”临时评定等次。
结论为“通过”的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可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根据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包括停止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手续、依法停止年度招生等。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处置。
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应在2023年9月20日前限期整改,根据发现的问题,依法在整改期间暂停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手续,暂停招生。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的学校,恢复招生资格,评定年检结论为“通过”;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学校,评定年检结论为“不通过”。
(三)未参加年检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的,年检结论为“不通过”。
(四)年检结论作为政府评选表彰和促进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参照依据。
市教委 市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