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4)
时间:2019-02-17 21:5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3.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强身壮骨”行动,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监测等新业态,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到2020年,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涌现一批环保技术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形成1个以上产值超千亿的产业集群,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推广20项重大清洁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构建多元化清洁生产服务体系,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清洁生产服务机构。实施一批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绿色照明等绿色产业重点工程,力争到2020年,太阳能集热面积保有量达到1.4亿平方米,生物质能源应用重点县(市、区)生物质能供热面积达到10%左右,绿色照明行业年产值突破200亿元。 4.大力优化空间布局。采取“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法”,优化整合钢铁、电解铝、地炼、焦化、轮胎、造纸、化肥、氯碱等行业产能布局。产能总量采取全省(或全市)平衡,优化整合过程中相关产能总量不能增加;污染物总量采取新产能落地市(或县)区域内平衡,通过减量或等量替代,优化整合过程中不能增加新产能落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优化产能投产之时,被整合老产能一律依法同时关停。按照我省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济南市南部山区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淄博市、泰安市、日照省级以上园区“多规合一”试点,2018年年底前初步完成试点工作。出台山东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明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开发强度和管控措施,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保等“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出台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态修复补偿、差异化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完善主体功能区建设长效机制。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在总结国家试点成果基础上,2018年率先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市开展“三线一单”编订工作。2019年年底,所有设区的市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规范准入条件,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方应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正在实施但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要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同步修订规划内容。 三、调整能源结构 按照控增量、减存量、提效率的系统治理思路,进一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40927万吨,压减到36834万吨以内;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2015万吨标准煤以内,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比2015年提升4个百分点。 (一)减少煤炭消费 1.着力压缩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7个传输通道城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有步骤、分阶段全部关停整合。到2020年,完成17台共591蒸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减少煤炭消费量172万吨。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按照国家要求启动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确需保留的,必须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并与省市县三级监控网络联网且稳定运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节能和超低排放。加快推进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责任编辑:admin) |